转发:关于开展西湖学者退出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茵发布时间:2024-12-12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内年薪制和津贴制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报学校审批后,可退出年薪制/津贴制,相关协议从申请审批通过次年11日起停止执行,在此之前仍按原年薪制/津贴制待遇执行。退出之后,原申请业绩条件不得用于再申报年薪制/津贴制待遇。

现受理西湖学者的退出申请,目前正在享受西湖学者津贴的教职工,需通过所在学院及研究机构提出申请(机关双肩挑教师通过其学科所在学院),由学院初审后汇总提交人事处。特别注意,退出申请提交人事处后不可撤销。

各二级学院/机构材料上交截止日为1230日。上交材料要求如下:

1、杭电西湖学者的退出申请(模板见附件1),扫描件PDF和纸质版(本人签字,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2、西湖学者的退出人员汇总表,excel版、扫描件PDF和纸质版(领导签字盖公章);

纸质版交至行政楼404,电子版发送至:rcsz@hdu.edu.cn


联系人:张婧,0571-86915132

附件见学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