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经济发展是改革开放40年来,浙江发展的主要动力。深刻反思民间经济发展历程,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其发展,以及促进其理论深化。而只有推进民间经济的理论深化,才能更好地促进民间经济的转型升级。
可以用四个带“然”词组,归纳分析民间经济的发展历程。民间经济的发展是不得不然,意思是不这样就没法生存下去,所以比较容易就冲破了“左”束缚。民间经济的发展是自然而然,意思是并非人为设计而是遵循内心呼唤及自然和社会发展的最简原则,所以能有较好绩效且短期内迅速崛起。民间经济的发展当前仍遭遇某种程度的不以为然,意思是民间经济仍缺少应有地位,以至仍需周期性的正名提振。第四个带“然”词组,则是民间经济理论深化的要求,即民间经济发展应是深以为然,意思是具有积极意义。
由此也可以看到民间经济发展至今仍存在的重大理论问题,即长期停留在自然法则基础上。不得不然、自然而然以及不以为然,显然是一种基于自然法则的公共选择,而这已远远不适应当下发展。因此积极推进民间经济发展从基于自然法则之上,转变为基于社会法则之上,是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一项重大改革课题。
一、不得不然
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的账面数据似乎不算太差。但即使是这一并不算高的经济增速,也是以牺牲城乡居民的福利增进为代价的。1953至1978年,全国GDP年均增长5.8%,此期间全球经济年均增速4.7%。然而1957至1978年,全国城镇人均生活费年均实际增长仅1.0%,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亦仅2.3%。1952至1978年,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速仅0.367%。考虑到职工赡养人口增长,至少城镇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有较大下降。
图表11980年浙江农民人均集体分配收入(包括投肥)不足100元的22个县
| 人均集体 分配收入(元) |
| 人均集体 分配收入(元) |
青田 | 40 | 仙居 | 75 |
永嘉 | 48 | 三门 | 77 |
文成 | 50 | 义乌 | 78 |
泰顺 | 55 | 临海 | 78 |
常山 | 64 | 东阳 | 78 |
云和 | 64 | 温岭 | 81 |
天台 | 65 | 庆元 | 82 |
缙云 | 65 | 瑞安 | 83 |
平阳 | 66 | 永康 | 84 |
玉环 | 68 | 江山 | 88 |
浦江 | 75 | 乐清 | 91 |
资料来源: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一九八〇年》
20世纪80年代前后,浙江这个曾经的富裕省份,城乡居民的日子都有一点艰难。1980年,浙江农民从集体分得的收入,有24个县低于100元,最低的青田县仅40元,现在蛮富的乐清县仅91元。我1981年在青田调研林业责任制,农民生活艰辛,住房破烂,食物匮乏,缺少必要的精神文化生活。1991年1月,我在义乌小商品市场调研,个体摊主何海美说,过年没钱,只好摘下结婚时的窗帘给孩子做新衣。
不得不然的意思是不得不这样。对于何海美来说,这可不是《音乐之声》里的浪漫镜头,是无可奈何下的酸楚的选择。
不得不然——办厂经商自求活路。1981年3月,瑞安县金后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然而这个人均只有0.28亩耕地的村庄,即使种最赚钱的经济作物也收不了几个子儿。作为村支部书记的金文育与17名党员聚在一起,进行了3天讨论,提出创办废塑料再生加工厂,生产塑料编织丝。
不得不然——创办个体私营企业。1979年夏天,当时的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文件(浙革[1979]95号)指出,街道集体企事业“可以由几个人联合起来办”,“允许个体经营”。这是浙江最早有“个体”字样的省文件,时任省委书记铁瑛就此事发表记者谈话。就在上面说的金后村的那个会上,创办了一个共有9股、平均每股3000元的塑料拉丝厂,合伙办厂之风随后在金后村一发不可收拾。
不得不然——乡镇集体企业改制。我们1986年进行全省10强县调研,发现乡镇集体企业“复制旧体制”趋向,企业缺少自**、经营管理僵化、经济效益下降,正在日益走上公有制企业老路。1992至1998年,浙江乡镇企业改制之风劲吹,普遍改为经营者持主要股份的企业。1998至2011年浙江省出口年均增长25.9%,GDP年均增长11.9%,事实证明乡镇企业改制的无比正确。
不得不然——摧枯拉朽般地冲破极“左”束缚。民间企业在一个崇尚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国家里迅猛崛起,很多理论家不得其解,其实是再简单不过了。马克思的理论是主张无产阶级的解放,“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然而最大的束缚,是来自物质与精神贫乏的束缚,人们的最大解放,首先就是消除物质贫乏的束缚,使之能维持生命的简单再生产乃至起码的扩大再生产。所以当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之时,极“左”的价值规范终于在不改革就不能生存的理念冲击下,迅即解构。
农民在这一过程中失去的是贫困,得到的是财产权的直接占有。前者或许无人非议,后者却令一些人惴惴不安。然而后者正是前者的逻辑必然,形成了积极的激励关系,两者不可分割。这就象劳动力与劳动者是不可分割一样,然而当下却有一些城市只要劳动力,不要劳动者,于是出现了中国式城市化的无穷烦恼。
并非农民不想办集体企业,因为集体企业实在是办不好的。1990年末的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在温州平阳县,城南乡的经编厂老板们告诉我,他们目睹集体企业一个个的办起来,然后一个个的垮掉。2015年我在杭州偶遇一位的姐,给我讲了员工把糖果装在大杯子里,夹在冬季的大衣内,偷带出厂的故事。那位的姐跟我说,这样的企业能不垮吗?至于如金后村这样,是拿了自已身家性命创办企业,钱都是借来的,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绝无可能再办集体企业。即如17世纪英国哲学家所认为的,当自然法则与社会法则相矛盾时,出错的通常应该是社会法则,而很少有可能是自然法则。
浙江现在能见到的关于乡镇企业的最早文件,是温州平阳的。1964年5月,中共浙江省委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总结提出了平阳县城西公社发展社办企业的经验。1964年5月27日,刘少奇对这个报告写了近200字批语,指出“这件事浙江可以试验”。不知何因,事隔近两年后的1966年3月15日,浙江省委办公厅才向全省印发了刘少奇批语。可见温州农民也是愿意积极创办集体企业的,只是集体企业屡屡失败的经历,令人不得不敬而远之。
并非浙江未曾打压过民间自主创业。1982年,温州乐清柳市镇以胡金林为首的8位个体工商户被打成投机倒把分子,人称“八大王”。次年,一个高规格工作组从杭州来到乐清,县委班子除一人外,全被清理。1991年,湖州市有个体织机4000台,集体只有500多台,有关部门下文件控制家庭织机规模,不赞成这一做法的区乡领导,或被调离,或被免职,家庭织机大幅减少,当地人称为“杀机”。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这些发展中的小逆流,很快被历史大潮冲得粉碎。“八大王”于1984年**,湖州家庭织机经此一役,发展更快。生产力发展大潮浩浩荡荡,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民间经济起于贫穷,耽于富贵,“不得不然”的缘起也为日后持续发展留下隐患。
二、自然而然
改革开放初期至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浙江南北农村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所有制模式。温州、台州一带以创办个体和私营工商业为主,环杭州湾一带以创办集体工业为主。而在这背后,是人均耕地的决定性因素。
我在1998年,把省内的34个县级行政区划,按人均耕地分成3个组进行比较研究。目的是观察在不同人均耕地下,人均GDP、集体和个体私营工业比重,以及人均GDP增速的不同表现,得到了人均耕地决定企业制度模式的结论。
结论之一,较高的人均耕地以创办集体企业为主。这一组的人均耕地0.558亩,1996年人均GDP为12003元,集体工业比重最高,为51.4%,1980至1996年的发展速度最低。这是因为较高的人均耕地导致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形成了较高的集体积累;同时相对较高的经济收入导致这一带群众的个人创业积极性较弱;我一位好友补充认为,较高的人均耕地水平也使得农民无暇旁顾。这是因为在单一公有制环境下,相对较高的农业剩余,决定了自然而然地选择集体企业的行为特点。也正因集体企业活力较弱,因而GDP增长速度最低,也形成了日后改制的较强激励。
结论之二,较低的人均耕地以创办个体私营企业为主。这一组的人均耕地0.279亩,只有上一组的1/2;集体工业比重最低,仅15.1%,不到上一组的1/3;1996年人均GDP为8951元,是上一组的3/4;发展速度最快,比上一组高2.9个百分点。较低的人均耕地导致集体经济缺少起码的剩余产品,加之集体企业屡屡垮台,使得人们对之心灰意冷,从而缺少创办集体企业的可能。同时较低的人均耕地水平又使得农民有较强的自主创业冲动,自然而然地选择以创办个体私营企业为主。而增长速度高于上一组,也形成了对于全省制度变迁的示范效应。
自然而然——最简化财产关系。当农民利用自己少量剩余产品创办企业时,他们自然而然地选择产权关系简单明了的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直接处置经营成果的体制。这被称之为私有化,长期是个贬义词,但有必要如此贬损吗?大自然删繁就简,经济社会体制以简为美,企业优化运行需要较强的约束激励机制。至少就当时浙江农民的创业而言,完全不需要再在创业主体与可怜巴巴的少量生产资料之间,再设立一个所谓“集体”的中间环节。
自然而然——最小化交易成本。任何冗余的产权关系设置,均将增加交易成本。资产直接支配,盈亏全属自己,“如无必要,勿增实体”,从而达到交易成本最小化,效率最大化。
自然而然——最大化激励因素。人们总是在这样一种状况下具有更大的积极性和活力,即直接掌握更多信息,直接操控整个过程,直接决定成果分配。当浙江农民处于起步阶段时,创业规模均较小,客观上具有这种“直接”的可能,从而根本不需要集体或国有的委托——代理关系。从而形成了较高的投入——产出水平,形成经济发展的最大激励。
自然而然——最优化农民与政府的合作博弈。改革开放初期,对于广大群众而言,创业创新是最优行为选择;对于政府而言,支持民间创业创新是最优行为选择。这些对于经历了经济濒临崩溃、日子过得结结巴巴的人们来说,均是非常自然而然的事。民间在早期顺着政府偏好,假装发展“集体”经济;政府顺着上面要求,假装没有看见民间企业的私有性质。这就形成了所有参与人最优选择的行为组合,形成了合作博弈的帕累托改进。所有这一些都是遵循了必须得让人们有活路的不言自明的社会伦理,所有这一切都均充满着自然而然的理性力量。
当民间具有自由选择权利时,他们一定会选择最有效率的体制模式。瑞安金后村解放30年来,进过13次工作队,大家都被“资本主义”、“地下工厂”的罪名吓怕了。村支书金文育激昂地说,“如果合伙办厂是资本主义,这个资本主义的头就是我,责任由我来负”。
制度的自然选择确有其内在弊病,这就需要公共政策加以矫正。但这种矫正,并不是以先入为主的制度安排去替代民间选择。至于当历史证明这种先入为主的制度模式遭遇重重失败后,更应及时改弦更张。即使是公共政策的矫正,也应看到其固有局限,更多地还是应利用经济主体间的多次重复博弈的行为优化,促进制度模式转型提升。
三、不以为然
起于贫穷的制度突破,如缺少根本性的转变,将在日子稍好后遭遇阻滞。因为原本就是“不得不然”,带着若干无可奈何的勉强;日子稍好后,无论庙堂还是江湖,发展**都将松懈。
1988年4月,中国改革有一个重大进展。这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82宪法”修正案,在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从此,民间经济再一次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开始有了合法地位。
随后,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这是小平南方谈话后的一个重大改革成果,或可说是与宪法修正案的唱和。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又将私营经济由“补充”改为“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又一个重大突破。不过近20年过去了,无论是庙堂还是江湖,与实际状况的比较而言,民间经济地位仍欠一拍。
对此,或可认为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以为然。“不以为然”,辞典上的解释:“不认为是对的,或不认为是这样的,多用来表示不同意或轻视”,这里取其“轻视”的意思。当年提出宪法修正案和基本经济制度时,非公有制经济份额均较小,确实并非主体。而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已占国民经济的主要地位,至少已占竞争性领域的主要地位,如仍对其缺乏应有重视,那么就是低估了非公有制经济在事实上的主体地位及其作用。
这就在多个方面出现了一些困惑。一些反对及不赞成改革开放的人士,以“公有制为主体”依据,指责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甚至提出要改造非公有制经济,“收编”为公有制经济。而另一些力主改革的人士,则以“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为依据,来积极主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应该说,前者更具法理基础,因为毕竟宪法也说私营经济是“组成部分”;后者则比较勉强,因为虽是“共同发展”,但毕竟非公有制经济并非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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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卓勇良,浙江省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